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 031号建议的答复
| 索 引 号 | 01104325X/2019-04919 | 分 类 | 资源环境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布机构 | 澳门新葡京博彩官网 | 发文日期 | 2017-05-05 |
| 效力状态 | 有效 | ||
澳门新葡京博彩官网
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 031号建议的答复
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,2013年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创建“美丽家园、清洁乡村”活动的实施意见》(鄂办发〔2013〕26号)。在全省上下努力下,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,农村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得到明显提高,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,“户分类、组保洁、村处理”或“户分类、组保洁、村收集、镇转运、县集中处理”的工作体系基本运转起来。我厅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内容,组织编印了《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手册》,介绍了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好处、分类方法与处理方式及国外生活垃圾分类情况,并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试点,部分地区如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、浠水县兰溪镇袁垅村和盐客树村、钟祥市客店镇明灯村等做了一定的积极探索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,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,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”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,3月下旬我厅主要领导和部分市州分管领导及住建部门负责人到浙江、广东、广西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进行了现场考察。下一步,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扩大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范围,在每个市(州)至少安排一个县(市、区)作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,努力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。
新葡京博彩
2017年5月4日
相关附件:


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
